銘傳大學‧應用中國文學系
大四必修‧訓詁學(二)筆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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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記範圍:假借字與通假字
許慎:假借,本無其字,依聲託事,令長是也。
鄭知同認為假借和引申不可混為一談。
佳:鳥禽總名;其:簸箕
逐漸增多之因
文人雅士有意為之
本源相同,即具有相同的必要條件(即聲音上的關係)
區別假借與通假
假借 | 通假 | |
基本條件 | 本源相同,依聲託事 | |
本無其字 | 本有其字 | |
目的性 | 補救造字之不足 (造字相借) | 書寫偶然方便 (用字相借) |
時間性 | 本字先於借字 | 本字與借字為共時關係 |
隹本意鳥禽總名,借為發語詞(唯、惟、雖) | 信:誠信、伸展 蚤:早、跳蚤 | |
產生過程 | 無字可用,借聲同聲近之自用之 | 有意為之(倉促無其字) 無意為之(別字、白字) |
本字和借字的關係 | 絕對的關係 | 相對的關係 |
箕和其 | 信和伸 | |
定義 | 狹義(正例) | (廣義) |
四、通假字條件
1.義證:解釋是否通順
2.音證:聲音是否有關係
3.書證:其他文獻是否有用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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